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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設備進口代理業務中,稅費成本往往占總貨值的25%-40%。2025年最新關稅實施方案中,涉及機電設備的稅目調整達137項。專業外貿代理服務商需要精準把控以下稅費要素:
案例:某企業進口”智能分揀系統”原申報HS84289000(8%關稅),經復核應歸入84312000(5%關稅)
RCEP項下需同時提交原產地聲明和流動證明
特許權使用費、運輸保險費必須完整披露
建議建立”申報-復核-審計”三級校驗流程
某企業進口德國產精密機床(HS84581000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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